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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专用辅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7-11

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专用辅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16-04A-2025-D-F-E16809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黄科董〔2025〕6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专用辅料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 3 个包。

标包号

采购内容

预计年需求数量(kg)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不含税,元/kg)

预计年度采购总金额(不含税,万元)

中标供应商数量(家)

1

优质爆珠芯液溶剂

150000

68.80

1032

3

2

特级爆珠芯液溶剂

80000

84.90

679.2

3

3

精炼爆珠芯液溶剂

40000

61.60

246.4

2

1.3投标人可投本项目的多个标包但最多可中1个标包。若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标包数≥2个,按照本项目标包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排序在该标包中标供应商数量内,所投其他标段(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标包数为1个,则按照投标人实际投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多个标包,投标文件须按标包分别制作。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本条款所述内容,并放弃对本条款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1.4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以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度、第三年度采购金额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年度批复预算金额执行,本项目预计采购数量为单个采购年度的数量,仅供投标人报价参考,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时,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5交货期限:以招标人出具的订货单为准,中标人应按订单约定时间送货。

1.6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2个月(以单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7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8交货地点:招标人仓库并卸货于招标人指定地点。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为制造商参与投标,则需要提供产品制造商声明;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授权书或本项目产品所在类别产品的代理授权书均可)。如存在多家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制造商的,则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7月12日00:00时至2025年7月18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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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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