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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西藏当雄乌玛塘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50MW光热项目汽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2025-07-1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广核西藏当雄乌玛塘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50MW光热项目汽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CGN-202507080003)已通过 备案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新能源(当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汽轮机容量为1×50MW。汽轮机形式为高压、中温、一次中间再热、7级回热抽汽、轴向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新建1台额定电压10.5kV,额定功率50MW发电机,采用发电机-变压器单元接线,接入光热35kV母线,采用2回35kV电缆出线,接入光伏区配套220kV汇集站35kV侧。

招标内容与范围:

1.本次招标针对一台50MW发电机设备,设备本体包含发电机、底板垫铁、地脚螺栓、发电机侧的联轴器(靠背轮)、油管路、冷却器、电加热器、发电机出线端子(与共箱封闭母线或全绝缘铜管母线连接铜排由母线厂家提供)、励磁系统、测温装置等及附件。投标方需要负责发电机的全部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制造、检验和出厂前测试、清洗、标记、打包、装运保护、运输至现场、车板交货、检测监督、试运行测试监督、性能测试监督、售后咨询服务、现场技术支持等,并提供包括安装和试运行需要的全部的辅助设备和专用工具。

2.本次招标针对1×50MW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包含主汽门到调节汽阀至高压缸、再热汽门到中压缸、低压缸范围内的汽轮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附件等。投标方需要负责汽轮机的全部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制造、检验和出厂前测试、清洗、标记、打包、装运保护、运输至现场、车板交货、检测监督、试运行测试监督、性能测试监督、售后咨询服务、现场技术支持等,并提供包括安装和试运行需要的全部的辅助设备和专用工具。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10个月内完成所有货到现场,具体交货进度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进行。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汽轮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具备按照招标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3.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太阳能光热电站(单台机组50MW及以上)汽轮发电机组成套供货业绩至少1套;或近五年内(2020年-2024年)至少10套再热汽轮机(单台机组100MW及以上)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表、合同封面页、数量页及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

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5年07月11日 17时00分;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8日 17时00分

2、获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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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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