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膜材料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13324154-254337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黄科董〔2025〕6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红金龙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覆膜材料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标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 格 | 计量 单位 | 预计采购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 (元/计量单位,不含税) | 合计金额(元,不含税) | 入围供应商数量(家) |
1 | PET亮膜 | / | kg | 68000 | 13.642 | 927656.00 | 3 (含备选1家) |
2 | BOPP亮膜 | / | kg | 1000 | 13.813 | 13813.00 | |
3 | BOPP哑膜 | / | kg | 12000 | 14.312 | 171744.00 | |
4 | PET预涂亮膜 | / | m² | 46780 | 0.3 | 14034.00 | |
5 | PET耐刮预涂亮膜 | / | m² | 5000 | 1.76 | 8800.00 | |
6 | BOPP预涂哑膜 | / | m² | 5000 | 1.3 | 6500.00 | |
7 | BOPP耐刮哑膜 | / | m² | 5000 | 1.43 | 7150.00 | |
8 | BOPP触感膜 | / | m² | 5000 | 1.43 | 7150.00 | |
9 | BOPP预涂触感膜 | / | m² | 5000 | 1.43 | 7150.00 | |
10 | 胶水 | 50kg/桶 | kg | 48000 | 11.5 | 552000.00 | |
年度预计采购金额合计(元,不含税) | 171599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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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计采购金额合计(元,含税) | 193907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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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总价(含税)=各品种单价(含税)*预计采购数量。总价应包括完成采购文件规定范围和期限内的所有工作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工作可能发生的人工和人身意外保险、协调、交通、检测、必要的工具材料、税金等全部费用。不含税价=含税价/(1+税率),如总价由不同税率组成需分类别列示。
2.投标人任意一项报价超出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对应标包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为不含税限价。本项目预计采购数量为单个采购年度的数量,仅供投标人报价参考,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时,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第二年度、第三年度采购金额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年度批复预算金额执行。
1.3交货地点:包括不限于湖北省武汉市及招标人指定的其它地点。
1.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订单为准。
1.5招标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以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合同三年一签。第二年度、第三年度采购金额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年度批复预算金额执行,本项目预计采购数量为单个采购年度的数量,仅供投标人报价参考,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时,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6招标结果应用范围:武汉红金龙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武汉红金龙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7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年(以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8质量标准要求:
1.8.1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均符合招标采购材料技术标准。
1.8.2供应商所交付的货物应外观整洁、完整,溶剂类包装无泄漏,品名、数量、重量、安全说明、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等标识清晰。
1.8.3如果采购人检验部门发现收到货物情况与订单不符或者检验不合格,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人指定的合理时间内予以退换。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本项目允许生产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覆膜材料(PET膜或BOPP膜)的制造商声明函;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覆膜材料(PET膜或BOPP膜)的生产制造商授权或销售代理证明。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按照《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7日00:00时至2025年07月24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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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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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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