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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烟叶集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5-07-17

2025年度烟叶集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烟叶集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已由 恩州烟物[2025]1号(恩州[2024]53号)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恩施州烟草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2025年度烟叶集并及烟用物资运输服务

2.2项目编号:JYES2025-029

2.3投标限价13543120.00元(单价限价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2.4招标内容:本次服务采购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包,预算总金额约13543120.00元,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标包

县市

烟叶集并

烟用物资运输

合计(元)

州局计划收购量(吨)

烟叶运费预算(元)

烟用肥料计划量(吨)

育苗有机肥(袋)

浮盘(张)

超微膜(吨)

烟用物资运费预算(元)

火车站接站服务(元)

基础设施材料运费预算(元)

州外超微膜、热收缩膜数量(吨)

州外物资运费预算(元)

烟框(元)

烟叶包装物(元)

一标包

咸丰

6150

557674

3600

20955

16500

150

917435

 

 

 

 

 

 

2886238

鹤峰

5450

655937

3100

11025

5000

85

755192

 

 

 

 

二标包

来凤

650

37788

600

3800

9000

40

121389

 

100000

 

 

 

 

3480912

利川

7500

1042877

5132

33200

75000

250

1197425

28500

 

 

 

 

州外(十堰、襄阳、宜昌等)

 

 

 

 

 

 

 

 

 

3600

952933

 

 

三标包

巴东

5500

836268

4768

19740

70000

220

1026023

 

 

 

 

 

 

3379556

建始

6750

482560

4000

15760

23000

145

1034705

 

 

 

四标包

恩施

7000

558164

5000

27000

59000

210

1396336

66500

 

 

 

5000

150000

3796414

宣恩

6000

550575

3800

23630

31000

215

1024839

 

 

 

 

小计

 

45000

4721843

30000

155110

288500

1315

7473344

95000

100000

3600

952933

50000

150000

13543120

说明:招标范围如下:

1、烟叶集并范围(各县市烟叶收购站点至恩施州中心仓库或州公司指定仓库)

肥料运输范围(枝江香青化肥公司或者各县市火车站至各县市烟叶收购站点)

育苗物资及大棚材料运输范围(烟叶材料厂至各县市烟叶收购站点及指定地点)

州外物资运输(烟叶材料厂至州外物资公司指定地点,超出700公里的地区,运输单价通过市场询价经审计部门审定后的价格确定,里程按照实际里程经甲方认定后据实办理结算)

烟叶包装物、烟框等物资运输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运输。

2、火车站接站服务(包括恩施火车站、利川、建始火车站调往各县市各烟叶收购站点及指定地点的火车站接站费用,投标人负责货物的接收发放管理工作,出现损耗及差件等情况,需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相关差件理赔资料,否则服务方将赔偿所有损失),火车站运输费用、接站服务费用、装卸费不纳入收费率报价。

3、物资计划量、运费预算仅作参考,最终以州局(公司)下达的计划为准,辖区内如涉及各中烟公司委托我公司调运烟叶计划,将由该标包中标供应商负责承运,且承运费用按照根据中标单价据实办理结算。

2.2最高限价

2.3招标内容:主要包括烟叶集并运输、烟用物资(肥料、育苗物资、烟叶包装物、烟框等)、基础设施(大棚、晾房等设备材料物资)运输、州外物资(超微膜、热收缩膜)运输,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一览表。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注: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1)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供应商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3)在裁判文书网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材料,但以招标人现场查询核对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不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需提供:签字盖章的承诺函,但以招标人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烟草行业准入资格要求: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供应商需提供:签字盖章的承诺函。

3.8供应商可同时投多个标包,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包。(提供签字盖章的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0:00时至2025年7 月22日 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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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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