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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伦阿尔山滑雪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2025-07-18

 

 

                       哈伦阿尔山滑雪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伦阿尔山滑雪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已由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兴发改社字(2025)270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招标人为兴安盟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地方财政建设性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伦阿尔山滑雪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2.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总面积26.2333公顷,建设内容包含1条索道、2条魔毯、7 条滑雪道、山顶服务区以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2.3项目总投资:17581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总面积26.2333公顷,建设内容包含1条索道、2条魔毯、7 条滑雪道、山顶服务区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的施工图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2.5建设地点:阿尔山市温泉街阿尔山旅游度假区阿尔山氧心森林浴道景区

2.6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同时满足施工要求;

2.8最高投标限价:245.29万元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建筑专业高级职称,在本单位注册,注册时间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除负责人外,建筑结构、水、暖、电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工程师以上职称;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

3.6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案由:刑事案件>>对单位行贿>>;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8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 17日至2025年 07 月24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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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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