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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分局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0-06-11
受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分局消防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分局消防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SCGZ[B]-2020-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8-25393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德阳市旌阳区泾河路1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0838-25393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雷女士,联系方式:0838-2592599

代理机构地址: 德阳市102生活广场A栋23楼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四)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按川建审发[2019]332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945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22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12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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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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