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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杨村街道办事处天津武清泉兴路派出所门卫室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06-11
受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杨村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武清泉兴路派出所门卫室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武清泉兴路派出所门卫室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BSZB2020-PT-0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项目联系电话:022-596735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杨村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武清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 022-821923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 022-59673599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大桥道馨旺园11号楼5门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津武清泉兴路派出所门卫室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外国供应商参与磋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中标单位项目配置人员证件(原件)将留置于建设单位处,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归还中标单位;6.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9367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22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11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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