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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二至第三棚户区2-8地块、3-3地块、3-6地块门及门联窗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0-06-11
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二至第三棚户区2-8地块、3-3地块、3-6地块门及门联窗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Z2020061002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二至第三棚户区2-8地块、3-3地块、3-6地块门及门联窗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HGZ2020061002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招标范围:标段招标范围内所有门及门联窗的供货、伴随服务、成品保护及售后服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二标段;002 第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二标段;002 第四标段: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第二、四标段: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供货、伴随服务、成品保护及售后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涵盖与所投标段门类型相关等内容);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营业执照(涵盖与所投标段门类型相关等内容)。
3.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的均需提供)。
3.4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
3.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3.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7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同一标段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6月12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6月18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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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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