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天津地区高温反应类自主化产品外委加工服务专有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 服务项目名称: | 天津地区高温反应类自主化产品外委加工服务专有协议 |
| 完工期: | 合同服务期2年;合同签订后依据甲方订单要求到货,每次到货周期不得超过1周。 |
| 项目概况: | 高温反应类自主化产品外委加工服务项目主要要求供方所拥有的设备具有两个小时内能加热到150摄氏度以上,持续保温时间12个小时以上的能力,同时能够实现反应过程氮气置换和氮封的能力,氮气纯度不低于99%,压力控制范围能够达到-80-200kpa;设备要求为不锈钢或搪瓷材质,搅拌形式为锚式或框式,转速在60-85转/分钟,反应釜容量为3立方米以上且具有回流除水功能。需至少配置3吨(或叉运能力相匹配)防爆叉车一台,车况良好,无异常情况,专项负责此作业。生产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 |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 |
| 服务内容简介: | 高温反应类自主化产品外委加工服务项目主要要求供方所拥有的设备具有两个小时内能加热到150摄氏度以上,持续保温时间12个小时以上的能力,同时能够实现反应过程氮气置换和氮封的能力,氮气纯度不低于99%,压力控制范围能够达到-80-200kpa;设备要求为不锈钢或搪瓷材质,搅拌形式为锚式或框式,转速在60-85转/分钟,反应釜容量为3立方米以上且具有回流除水功能。需至少配置3吨(或叉运能力相匹配)防爆叉车一台,车况良好,无异常情况,专项负责此作业。生产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括破乳剂、油田助剂、化学助剂等类似化工产品的制造或生产;供应商或其委托的运输商需要具备国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批复文件可进行加工范围内的,其中明确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也视为有效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几年(2017年-投标截止日之前)内至少具有2项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页、合同明细服务清单、服务完工验收证明文件等。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近几年内(2017年-投标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设备要求:该项目需具备反应釜设备,该设备具有两个小时内能加热到150摄氏度以上,持续保温时间能力,同时能够实现反应过程氮气置换和氮封的能力(氮气纯度不低于99%,压力控制范围能够达到-80-200kpa),反应釜要求为不锈钢或搪瓷材质,具备回流除水功能;搅拌形式为锚式或框式,转速在60-85转/分钟,反应釜容量为3立方米以上且具有回流除水功能;具备破乳剂高温生产5吨以上/天,按需求响应加工能力。需至少配置3吨(或叉运能力相匹配)防爆叉车一台,车况良好,无异常情况,专项负责此作业。生产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6月11日到2020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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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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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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