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项目第一批辅机:除氧器设备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项目第一批辅机:除氧器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0310-ZBZX-设备-20250177
日 期:2025年7月22日
1、(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项目计划拆除原4台300MW等级燃煤发电机组,新建3台660MW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本工程为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工程,新建2台66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并预留1台66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项目2×660MW燃煤机组除氧器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除氧器及其附属设备和附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3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资质和压力容器设计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业绩要求:
自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除氧器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证明材料须清晰体现上述评审内容)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5年 7 月 22 日09时00分至2025年 8 月 5 日17时00分;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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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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