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第一次公开招标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现重新发布公告,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TC259X0CP
3、采购内容及预算:
3.1包括但不限于大院门卫、内外环境清洁卫生(生产办公、车场、空地等采购方指定范围)的办公区域、垃圾清运、日常管理等服务。
3.2采购预算:63.33万元/年。
单位 | 采购内容 | 控制单价 | 人数 | 数量 | 含税总价 |
都昌县 | 保洁服务 | 2.09元/平方米/月 | 1 | 1057㎡ | 2.66 |
保安服务 | 15.62元/小时 | 1 | 2112小时 | 3.3 | |
彭泽县 | 保洁服务 | 2.24元/平方米/月 | 1 | 990㎡ | 2.66 |
保安服务 | 15.62元/小时 | 1 | 2112小时 | 3.3 | |
庐山市 | 保洁服务 | 1.55元/平方米/月 | 1 | 6652㎡ | 12.35 |
保安服务 | 15.62元/小时 | 2 | 2112小时 | 6.6 | |
柴桑区 | 保洁服务 | 2.51元/平方米/月 | 1 | 883㎡ | 2.66 |
保安服务 | 15.62元/小时 | 1 | 2112小时 | 3.3 | |
修水县 | 保洁服务 | 2.1元/平方米/月 | 1 | 1058㎡ | 2.66 |
保安服务 | 15.62元/小时 | 1 | 2112小时 | 3.3 | |
共青城市 | 保洁服务 | 1.54元/平方米/月 | 1 | 1443㎡ | 2.66 |
保洁服务 | 15.62元/小时 | 1 | 2112小时 | 3.3 | |
永修县 | 保安服务 | 1.23元/平方米/月 | 1 | 1803㎡ | 2.66 |
保洁服务 | 15.62元/小时 | 1 | 2112小时 | 3.3 | |
瑞昌市 | 保洁服务 | 0.7元/平方米/月 | 1 | 3142㎡ | 2.66 |
浔阳区 | 保洁服务 | 4.18元/平方米/月 | 1 | 530㎡ | 2.66 |
保安服务 | 15.62元/小时 | 1 | 2112小时 | 3.3 | |
合计 | 63.33 |
4、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见上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内容:
5.1 费用构成:本项目采购时薪单价为包干单价,即采购时薪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劳保费、体检费、税费、保险费、培训费、服装器械费、节日福利、服务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5.2 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后,需向采购人(合同签订甲方)提交0.3万元的履约中标保证金或保函,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返还。
5.3 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完成服务项目的质量、数量和结算标准,按月支付外包服务费用。
支付时间:甲方应当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每期服务费用金额据实结算,甲方根据当期服务考核结果,扣除考核扣款(如有)后支付服务费。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
(1)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所列明的信息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真实有效的且经甲方认可的增值税发票、服务考核结果等材料,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前述材料并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如遇节假日或乙方迟延、错误提供发票,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2)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等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考核扣款)及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结算费用中直接扣除。因双方核对考核情况而造成付款逾期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5.4 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5.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投标人资格条件:
6.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提供: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2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投标人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
6.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6.4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6.5 供应商须对以下内容逐项出具承诺: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派出的人员与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
提供:投标人逐项出具承诺书。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申明函。
7、招标文件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