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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大楼局部消防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8

竞争性磋商邀请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 委托,拟对 办公大楼局部消防升级改造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1.采购项目编号 : 0701-2540SC110682

1.2.采购项目名称 : 办公大楼局部消防升级改造项目

1.3.磋商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办公楼消防改造(详见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预算控制额度:¥185305.96元;

1.4.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https://www.china-tender.com.cn/)、(网址:http:///)上同时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5.1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的近一年度(或上一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需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职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须单独承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主要管理人员的情形,成交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③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6.磋商文件发售地点获取方式:

(1)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http://cgci.china-tender.com.cn/)“电子招投标管理”栏目中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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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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