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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保康营销部烟叶调拨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9

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保康营销部烟叶调拨

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经襄烟纪要〔2025〕第14号襄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批准,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的委托,对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保康营销部烟叶调拨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保康营销部烟叶调拨运输项目;

2.项目编号:DFHT C–202507003号;

3.项目内容:保康营销部各站点2025年收购的原烟运输服务。运输内容如下表:

起点

终点

里程(公里)

预计运输数量(吨)

欧店烟站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67

145.00

合作收购点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77

315.00

官斗收购点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71

360.00

百峰烟站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65

90.35

九里收购点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82

459.65

简槽收购点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92

560.00

歇马烟站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50

197.50

和平烟站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73

272.50

马良收购点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52

37.50

段江收购点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88

185.50

五虎收购点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84

54.50

店垭收购点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67

232.50

两峪烟站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63

101.00

芭桃收购点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79

129.00

麻坪收购点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62

400.00

后坪收购点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33

232.50

龙坪烟站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70

320.00

黄堡收购点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19

212.50

过渡湾收购点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16

35.00

保康烟叶中心仓库

湖北烟草金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复烤厂

168

4340.00

合 计

 

 

8680.00

本项目招运输单价,上表所列运输数量为计划数量,最终运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4.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保康各收购站点至保康中心仓库 1.47元/吨.公里,保康烟叶中心仓库至湖北烟草金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复烤厂1.015元/吨.公里,总价控制价为117.934432万元,投标单价及总价超过单价及总价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5.服务期限:2025年9月15日-2026年6月15日;

6.质量要求:将烟叶安全、按时、保质保量运至指定到货地点,经襄阳市烟草公司保康营销部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投标人需提供:(1)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如完税证明、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完税证明、社会保险费应缴认定单(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推36个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36个月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前推36个月,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36个月的,自成立时间起)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需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有隶属关系的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6.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合同履约不良记录和“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评审时以招标方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招标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上述4-9项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书面承诺。同时,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天眼查”等网站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信息,若发现供应商不满足上述4-9项资格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7月30日09时至2025年8月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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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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