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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安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8-01

项目编码:(哈产委采﹝2025﹞第0572号)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安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安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安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哈尔滨安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涵盖食堂所需的各类食材,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肉类、禽蛋类、水产类、粮油制品、调味品、奶制品等。
2.4招标范围:哈尔滨安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2.5服务时间:采取“1+1+1”模式,即:每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供应
商服务质量等方面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经评估合格后,执行续签合同,每一个合同期内,合同生效一年或者当年预算执行完毕,满足其中任意一个条件后,合同服务期结束。对于评估不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约。合同期结束后,如甲方尚未确认新成交供应商,由乙方在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情况下,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甲方确认新的供应商。
2.6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要求;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属地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55万元/年
2.9付款期限和方式:①供货期内每月结算一次。②供货商须提供真是有效的发票,若因供货商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采购人延迟付款,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2.10中标人数量:1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效果评估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企业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如证书上未体现 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2.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31日16时00分至2025年08月0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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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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