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麻屯镇日处理污水5000吨扩建工程设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TYLY-2020-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孟津县麻屯镇日处理污水5000吨扩建工程设计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编号:HNTYLY-2020-2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孟津县麻屯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麻屯镇区西南部,利用现有预留空地进行扩建二期工程,即:“新增污水处理规模5000吨/日,使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达到10000吨/日”,服务范围至整个镇区及连霍高速南侧空港产业集聚区区域,服务面积48.1km²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缴税的证明资料:主要是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并附在响应文件中;(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6月16日08时30分00秒---2020年06月22日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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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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