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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滨海进出口邮件处理外包招标公告
2020-06-16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滨海进出口邮件处理外包 ,招标编号: ZWKYC202006100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项目概况

  滨海邮件处理中心进口邮件卸车、分拣、扫描、装袋、装车等处理环节外包,邮件种类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标快、快包、挂号、普邮、报刊、中邮快运等。

  滨海邮件处理中心出口邮件卸载、扫描、集包、装车等处理环节外包,邮件种类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快包、标快、挂号、普邮。

  1.2招标内容

  (1)进口邮件处理

  处理业务量:全年日均进口量约1.15万件/日,全年(按365天)约419.75万件。

  (2)出口邮件处理

  处理业务量:全年日均出口量约1.5万件/日,全年(按365天)约547.5万件。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有总最高限价83.22万元人民币(含税)和分项单价最高限价,其中:进口邮件处理0.071元/件(含税)、出口邮件处理0.097元/件(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任意一项高于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和总最高限价,将视为无效标,不得参加评标。

  处理环节

  年预估数量(按365天)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件,含税)

  税率

  进口邮件处理

  4197500

  0.071

  统一按6.72%税率报价

  出口邮件处理(集包率按50%)

  5475000

  0.097

  1.5考虑到县公司集包率高低关系到市公司出口邮件处理费用高低,如市县为同一家外包公司,可能存在外包公司以降低县公司集包率,变相增加市公司出口散件处理量从而导致邮政外包总费用增加的风险;同时,考虑到旺季市、县出口邮件处理量剧增,压力巨大,须优先保障市中心,同时各县公司的外包公司也应尽量分散;另考虑到一家独大,不利于形成竞争,给邮政企业也带来一定风险,因此要求:

  (1)市公司邮区中心局的东场地进口邮件处理、西场地出口邮件处理的外包公司不能为同一家外包公司。

  (2)县公司出口(含集包)邮件处理的外包公司与市公司进、出口邮件处理的外包公司不能是同一家。

  (3)一家外包公司最多可负责两个县公司出口(含集包)邮件处理的外包。

  为有效保证投标人权利,同时兼顾采购人上述实际要求,中标原则为兼投不兼中(即:市、县公司涉及进出口邮件处理外包的项目,外包公司均可参加所有项目的投标,均参与评审,在同时满足上述(1)、(2)、(3)的条件下再参与当前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推荐)。优先级为:如为不同招标文件,时间早的优先;同一招标文件的不同标包,金额大的标包优先。

  2.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服务外包”字样(如:“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生产流程、生产工段业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企业的生产流程处理和品质检查处理...... ”、“以服务外包的方式从事生产流程、生产工段......”等)或包含“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字样;且上述“服务外包”或“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经营范围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不含)取得。(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初始获证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不含)取得。(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并加盖公章)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投标网(www.ccgp.gov.cn)政府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相应网站搜索截图,加盖公章)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近三年内,和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含下属县公司) 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完毕,中途退出的;

  (9) 近三年内,和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含下属县公司) 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尚未妥善解决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 年6 月16 日至 2020 年6 月22 日,每日 8 时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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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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