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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实-招标-2017-ZS2252-工作服采购招标公告
2017-08-18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市政置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工作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工作服采购

项目编号:2017-ZS22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22978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市政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大厝山路67号

联系方式:0592- 25121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2297863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工作服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1.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1.2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1.2.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小企业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2.2税务登记证及缴纳相应税种(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1.2.3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说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一照一码”、“营改增”等政策调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动、税务部门未单独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3.1投标人若为所投服装代理商的,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服装生产厂家(或品牌持有人)的授权书;投标人若为所投服装生产厂家(或品牌持有人)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或品牌持有人)相关证明。1.3.2厦门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应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3.3工作服制衣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①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生产或销售;②自有固定服装生产基地(附生产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相关生产设备(附生产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能力;③企业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和债务纠纷的声明;④工作服制衣企业(或投标人)具备供应大型团体制服经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两年≥1个且合同标的≥20万元相关业绩证明(若提供的是投标人业绩,则产品品牌应与本项目所投品牌相同),须附合同复印件。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7日 19:43 至 2017年09月0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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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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