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
|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LYHT2017225 |
|
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
|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 A | 水环境生态补偿监测 | (一)、必须具有规范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社会检测机构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是能够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实体,至少是通过山东省省级资质认定(CMA)的、证书在有效期之内,且是在省环保厅登记备案的。且在临沂市辖区内有通过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环境检测实验室,并且该实验室能够符合正常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标准。(三)、至少具备地表水、环境空气、废水和废气监测的法定认证资质。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能够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数据及结果通过各项记录能够合理溯源。(四)、必须提供《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质量体系文件得到有效实施的材料、文件等,且检测信誉高,无违反国家、省颁布监测技术规范的记录。(五)、熟悉监测领域水、气、声等监测技术规范和各种环境质量、排放及分析方法标准;且具有随时进行随机检查检测的能力。(六)、拥有保质保量独立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的实验室条件、检测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标准物质,且仪器设备按规定检定或校准,技术人员经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标准物质有管理程序,其种类满足合同监测要求并正确使用。(七)、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环保监测参数的资质认定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省相关最新监测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八)、实验室及现场监测的设施和环境条件能足够保证监测质量并有详细记录。(九)、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 75.120000 | | B | 省控及以下污染源监督及比对监测、重金属在线设备比对监测、随机监督检查监测 | (一)、必须具有规范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社会检测机构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是能够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实体,至少是通过山东省省级资质认定(CMA)的、证书在有效期之内,且是在省环保厅登记备案的。且在临沂市辖区内有通过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环境检测实验室,并且该实验室能够符合正常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标准。(三)、至少具备地表水、环境空气、废水和废气监测的法定认证资质。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能够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数据及结果通过各项记录能够合理溯源。(四)、必须提供《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质量体系文件得到有效实施的材料、文件等,且检测信誉高,无违反国家、省颁布监测技术规范的记录。(五)、熟悉监测领域水、气、声等监测技术规范和各种环境质量、排放及分析方法标准;且具有随时进行随机检查检测的能力。(六)、拥有保质保量独立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的实验室条件、检测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标准物质,且仪器设备按规定检定或校准,技术人员经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标准物质有管理程序,其种类满足合同监测要求并正确使用。(七)、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环保监测参数的资质认定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省相关最新监测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八)、实验室及现场监测的设施和环境条件能足够保证监测质量并有详细记录。(九)、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 214.530000 |
|
| 四、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17年8月18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