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零气耗鼓风热吸附式干燥机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DYK2020A124S)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零气耗鼓风热吸附式干燥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零气耗鼓风热吸附式干燥机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20A124S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南赵楼赵楼综合利用电厂。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零气耗鼓风热吸附式干燥机公开招标,需采购零气耗鼓风热吸附式干燥机1台。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设计、制造、检验、装卸、运输、安装、调试、保修、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税费(13%)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
技术参数: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及参数 | 备 注 |
1. | 零气耗鼓风热吸附式干燥机 | 处理量200Nm3/min,露点温度-70至-40℃, | 设备可实现接入电厂DCS系统进行远程控制 |
2. | 流体介质: | 压缩空气 | |
3. | 正常运行模式: | 连续自动运行 | |
4. | 机组处理量/台 | 200Nm3/min | |
5. | 工作压力 MPa(表压) | 0.7~1.0MPa | |
6. | 压力露点 | ≤-40℃ | |
7. | 干燥器压损 | ≤0.02MPa | |
8. | 干燥器进气温度 | ≤45℃(达不到要求需增加预冷却器) | |
9. | 干燥机出气温度 | ≤40℃ | |
10. | 吸附剂 | 5A分子筛扩散器出用8-10大颗粒氧化铝 | |
11. | 吸附剂填充量(单塔) | 根据机型处理量 | |
12. | 吸附剂寿命: | 2年 | |
13. | 再生耗气量: | 0% | |
14. | 鼓风机 | 台湾冠克 | |
15. | 电源: | 380V/3PH/50Hz | |
16. | 功率: | 25kW | |
17. | 加热器电源 | 380V/3PH/50Hz | |
18. | 加热芯材质 | 不锈钢 | |
19. | 气动阀门 | 所有气动阀门均要求HLV或者无锡工装品牌阀门,二选一,非投标方自己品牌的阀门。不锈钢材料,温度等级要求200℃,密封为硬密封 | |
20. | 露点仪 | 露点仪采用芬兰原装进口DMT3408 | |
21. | 电加热最大功率: | 90kW | |
22. | 加热器绝缘防护等级 | IP56 | |
23. | 控制方式: | PLC全自动控制 | |
24. | 切换方式: | 露点控制+时间控制 | |
25. | 工作周期: | 8h | |
26. | 精密除油过滤器 | 处理量200Nm3/min,过滤精度0.1μm,除油效率99.90% | |
27. | 精密除尘过滤器 | 处理量200Nm3/min,过滤精度0.01μm,除尘效率99.999% | |
28. | 噪声: | ≤85dB(距离设备1米) |
(具体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交货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南赵楼赵楼综合利用电厂。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设备运输方式不限,在将设备运送至矿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同类型设备的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并已成功运行;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扫描件为准,如不能提供合同扫描件,需提供用户反馈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承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被买方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对买方后期所需的设备配件进行直供,不通过代理商、中间商销售给买方。投标人无此承诺或承诺内容与上述不一致的,其报价将被否决(招标人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将构成单台(套)设备本体的组件或配件进行全部明细报价,该内容将作为招标评审的重要因素;若中标,中标人投标文件的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配件的供货价格或供货价格来源的重要依据。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所采购货物资质的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件(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投标方提供设备已投运,产品无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无不良投诉记录。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平台正式用户后,先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5269795939@163.com),经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5.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年6月18日 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0年6月23日 18:00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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