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沙市地方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沙市地方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XXZG2017-68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信?
项目联系电话:0731-85118118-11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长沙市白沙街1号
联系方式:刘信 0731-85118118-11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晗、苏凯
代理机构地址: 0731-8445226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针对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5)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8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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