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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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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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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二、采购项目编号:LWGK2017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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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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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A | 虚拟化设备 | 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2、供应商所投设备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3、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6.000000 | B | 网络安全设备 | 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2、供应商所投设备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3、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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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17年8月21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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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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