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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洁(沈阳)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9-30
中环洁(沈阳)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环洁(沈阳)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第01包综合车辆、第02包自卸车),项目编号:0701-2501130037,招标人为 中环洁(沈阳)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增发国债资金及企业配套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基本概况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能源

交货期及地点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01

12吨吸污车

6

新能源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交货,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招标人指定位置

11494.17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18吨高压清洗车

8

新能源

18吨洒水车

1

新能源

25吨洒水车

2

新能源

2吨路面养护车

8

新能源

7吨护栏清洗车

3

新能源

7吨吸污车

1

新能源

18吨后装压缩垃圾车

5

燃油

25吨勾臂车

35

燃油

2吨勾臂车

2

燃油

2吨小集运

7

燃油

4吨后装压缩垃圾车

36

燃油

4吨桶装垃圾车

3

燃油

7吨后装压缩垃圾车

16

燃油

6吨扫路车

8

燃油

8吨扫路车

1

燃油

18吨扫路车

12

燃油

自动驾驶洗扫车

12

新能源

02

50铲车

15

燃油

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交货,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指定位置

1660.50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大型自卸车

12

燃油

4吨自卸车

20

燃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财务要求:

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注:对于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的情形;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导致的法律败诉,不存在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

3.3.2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3.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和质量跟踪服务体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3.4.2其他特定要求: 投标人需出具有能力承担此次货物交付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30日19点00分至2025年10月13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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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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