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5年度税收科研课题购买服务项目(二次)-比选邀约
2025-10-11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5年度税收科研课题购买服务项目(二次)比选邀约

一.比选条件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5年度税收科研课题购买服务项目(二次)”采取比选方式,欢迎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5年度税收科研课题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范围:本比选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比选范围为:

(001)《大数据经济背景下税收征管模式研究》《教育培训服务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研究》《贯通数据壁垒、深耕部门协作、聚力“强基工程”牵引、汇聚非税管理规范之研究》《企业破产重组税收债权“债转股”清偿问题探析》《清洁能源发展机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涉税业务服务新质生产力构成要素及形成与发展的措施研究》《数字经济新业态税收征管优化的国际借鉴研究》《数字经济背景下税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新质生产力发展给经济税源带来的新变化研究》《智慧税务背景下加油站税收管理问题分析与改革路径研究》《关于大数据环境下构建新质税务稽查研究》等11项课题研究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5年度税收科研课题购买服务项目(二次)”)比选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合格比选申请人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符合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参与比选活动。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1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17日16时30分;

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