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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福华大厦玻璃幕墙修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公告
2025-10-11

招标公告

 中电福华大厦玻璃幕墙修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电福华大厦玻璃幕墙修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已由  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实施人为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5号中电福华大厦

2.项目概况:中电福华大厦本次修缮玻璃幕墙面积约为120平方米。

3.投资规模:20万元

4.招标范围:中电福华大厦玻璃幕墙修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玻璃幕墙修缮施工;玻璃幕墙检测等。

6.工期:75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财务要求: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金运转正常 ,成立不足--年的企业需提供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1.4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

1.5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1.7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 10 月 11 日 10:00 至2025年  10  月 16 日 17:00在平台自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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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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