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电集团-福建新能源-LNG动力船舶加注项目专项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福建新能源-LNG动力船舶加注项目专项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福建新能源-LNG动力船舶加注项目专项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项目概况
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为应对后续拟开展的LNG动力船舶加注项目,需委托安全评价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应答人)负责项目专项安全评价工作并出具评价报告。项目现场主要设施包括:LNG动力船舶1艘、船厂加注码头、一套LNG撬装加注设备、1套卸车增压设备以及LNG槽车(槽车数量以加注方案数量为准)。评价界面范围:以靠舾装码头一侧加注软管法兰接口为界。本项目服务期拟评价的对象为:采购人指定的加注码头,安全评价报告以单个码头为评价主体,内容应覆盖该码头拟加注船型或采购人指定的其他船型。
项目所在地
福建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气电集团-福建新能源-LNG动力船舶加注项目专项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5-CRF-FJFGS-FJXNY-0022/01
发标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3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要求: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3.财务状况:应答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应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至 2025年10月16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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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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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电集团福建新能源LNG动力船舶加注项目专项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2025-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