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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00005013011504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高崎机场油库航煤储罐(2、3、4号)在线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2025-10-11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高崎机场油库航煤储罐(2、3、4号)在线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高崎机场油库航煤储罐(2、3、4号)在线检测项目(项目编号:G1100005013011504),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服务内容:厦门分公司航煤储罐在线检测(2、3、4号罐),并出具检测报告。 2.服务地点: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高崎机场油库内。 3.服务期限:合同签署后28日内,如由于疫情、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以实际的检测条件与进度进行约定。 4.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一次总付,在项目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专用财政票据)后10个工作日全额付款。 5.其他详细要求见后附合同文本。 6.询比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与非招标采购管理细则》、《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资质证书:特种设备专项检测CG-常规检测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综合检验乙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信用: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络截图),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4.相关承诺要求:(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提供承诺函)。(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须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函)。 5.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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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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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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