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南水厂AI治水管控一体化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南水厂AI治水管控一体化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南水厂AI治水管控一体化项目。
1.2 采购编号:BRR25-HNS-ZB-002-069。
1.3 采购单位: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务运营数字分公司。
1.4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对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南水厂现有一期厂区进行智慧化改造以及对新建二期厂区进行智慧化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支撑平台、可视化展示系统、数字化综合运营管理系统、智慧巡检系统、智慧安防系统、智慧工艺管控系统、知识库管理、AI助手、移动APP等九个一级功能模块。
2.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系统通过验收且维护期满为止。其中,项目实施工期为6个月。
2.3服务要求
(1)项目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或相关行业有关标准规定以及合同中技术标准的要求;
(2)因采购人原因造成项目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采购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成交人合理的利润;
(3)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返工直至项目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成交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备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200万元及以上智慧水厂建设相关业绩。
(4)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连续三年亏损、资不抵债等情况。具有2022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2)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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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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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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