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采办-设备部就惠州石化质量升级项目鼓引风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 惠州石化质量升级项目鼓引风机标段二 |
交货期: | 2021年6月30日前 |
数量: | 6台套 |
交货地点: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内 |
项目概况: | 惠州石化产品结构优化及质量升级项目是为更好地应对不断变化的石化产品市场,增加抗风险能力提升惠州石化市场竞争能力,在原油加工规模2200万吨/年不变的提前下,优化全厂总加工流程及产品结构,按国VI标准生产汽柴油产品的同时,适当降低汽柴油生产比例,增加芳烃产品产量,与此同时增产乙烯裂解原料。本次采办包括新建生产装置4套(150万吨芳烃联合装置、100万吨连续重整装置、160万吨加氢裂化装置、40万吨轻汽油醚化装置),以及为其配套的循环水场、110KV区域变电所、联合变电所、联合机柜室、中间罐区和产品罐区等工程的独立检测服务。 |
项目所在地: | 广东省惠州市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鼓引风机的专业制造厂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 (3)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 在石油或化工装置中至少具有2台(流量≥ 170000m3/hr,全压≥4000Pa)相同或类似型号的炉用风机供货业绩, 合同签订时间在2018年1月30日以前。 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用户开车运行报告和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证明开车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流量、压力等内容,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验证开车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流量、压力等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财务状况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2016年至今没有连续3年亏损。 4 、信誉要求(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投标人被招标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投标人经核查,当前存在法律诉讼案件,对本项目执行存在影响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6月22日到2020年0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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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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