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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00005013011529郑州使用油库安装电动防冲撞及车辆底盘扫描装置项目采购公告
2025-10-13
郑州使用油库安装电动防冲撞及车辆底盘扫描装置项目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郑州使用油库安装电动防冲撞及车辆底盘扫描装置项目(项目编号:G1100005013011529),项目业主(采购人)为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在郑州机场使用油库东大门安装 1 套底盘扫描装置、 1 套防冲撞装置(电动翻板式路障)和 1 套门禁控制器,配套供电、 防雷、 接地等安装。 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除外)包工、包料(含设备)、包安装、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的方式进行发包。说明:凡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隐含的或按照施工惯例应当由乙方完成的工作。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加盖公章)。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同时满足)1.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本项目专职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截止响应文件递交之日,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注:页面查询日期均应为询比采购公告发出之后,最终查询结果以评审小组查询为准。 3.6相关承诺要求(下述要求提供承诺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具有所投产品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4)供应商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近一年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 3.7 保密要求:供应商应承诺因履行本次服务,可能接触或获取到采购方的秘密信息,并对此承担保密责任(提供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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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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