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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税务咨询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10-14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税务咨询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税务咨询项目(采购编号:ZS-QCEG-H-2025-1002)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响应)。

1.采购条件

1.1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税务咨询项目

1.2 采购人: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最高限价:30万元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为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日常税务咨询、税收筹划、税务政策咨询与培训、税务风险评估与防控、税务争议协调等涉税业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2.2 服务期限:一年。

2.3 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供应商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者《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或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承诺函(格式自拟);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格式自拟);

3.7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9业绩:供应商提供一项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资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至少提供合同首页、合同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与合同相关的支付凭证或验收相关资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0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人负责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声明函;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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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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