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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泉州市中小学校社会实践基地设施修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0-06-23
受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中小学校社会实践基地设施修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市中小学校社会实践基地设施修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博凯招字[2020]00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135059986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北路362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博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13505998630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齐云路80号A梯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其他建筑物施工1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2)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42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3日 08:00 至 2020年06月2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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