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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安责险事故预防机构名录入围招标招标公告
2025-10-15
项目公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安责险事故预防机构名录入围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安责险事故预防机构名录入围招标(招标代理编号:08-11-04A-2025-D-F-E26922),招标人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拟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承保的安全生产责任险企业提供事故预防服务,根据服务协议规定的服务形式、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要求向公司投保客户提供风险减量服务,并在服务完成后按时提交服务成果。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项目规模:70万元/年(含税),以招标人实际委托或派单为准。

2.4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3年。

2.6中标人数量:为保障事故预防服务供应的稳定性和多样性,本项目至多选取18家中标人,实际服务量以招标人委托或派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例事故预防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安全评价师或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具备事故预防服务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或能力须符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应急〔2025〕27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具有提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评价,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等服务的能力,投标时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信誉要求:

(1)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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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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