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新润燃气警示标识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新润燃气警示标识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新润燃气警示标识采购
项目概况
为避免因公众疏忽导致管道受损,需在燃气管道上方及周边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标牌,以此传达管道存在信息,从而进一步保障燃气管道安全运行,需采购立式玻璃钢警示牌和玻璃钢警示桩。计划采购立式玻璃钢警示牌450个、直通玻璃钢警示桩2450根、三通玻璃钢警示桩1100根、转角玻璃钢警示桩650根。
项目所在地
辽宁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新润燃气警示标识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5-CRH-DBFGS-XRRQ-0048/01
发标日期
2025年10月20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3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应答人应为制造商。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投标。2.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0年1月1日期至报价截止日,具有1份已完成的警示桩或标识牌供货合同业绩。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应答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应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5.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应答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应答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应答。(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比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0月2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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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新润燃气警示标识采购
202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