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六〇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车吊”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汽车吊
2.2 招标编号:ZC25GDB0009
2.3 数量:1台
2.4 技术规格:*(1)汽车吊含1台全地面起重机、4块支腿垫板、1台牵引车、1台拖挂。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760所三亚分部
*2.6 交 货 期: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分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资质要求:
3.2.1 制造商需具有有效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3.2.2 制造商需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电子版资信证明应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资信证明内容须完整,含多页的应全部提供)。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至少2个同类设备(100吨及以上汽车吊)的销售案例,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用户单位、合同金额、设备型号等)。
3.5 信誉要求:无。
3.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3.7.1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2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期: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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