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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长治境内)PPP项目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2020-06-23

山西省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长治境内)PPP项目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HW2020-01-01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省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长治境内)PPP项目沥青采购(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0417001),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19】326号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审批发【2020】14号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交山西晋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山西省长治地区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包括国道 309 线刘家坪至张店段路面改造工程、国道341线张店至河西段路面改造工程、国道241线平遥界至松罗段和兴盛至交口段路面改造工程、省道沁洪线 K0+000~ K31+844.759 段路面改造工程、省道南沁线K38+932~K156+334 段路面改造工程、省道太长线张家庄至王里堡段路面改造工程、省道长陵线经坊至柴家沟段路面改造工程、省道长晋线司马至北呈段和佈村至高平界段路面改造工程、省道黄龙线郊区长钢西至屯留官庄段路面改造工程等九项子项目。路线全长285.506 公里,其中,二级公路 233.659 公里,三级公路51.847 公里。

    2.2招标内容与范围:山西省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长治境内)PPP项目沥青采购项目所用的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的供货。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一标段:国道309刘家坪至张店路面改造工程,国道341线张店至河西段路面改造工程,长陵线路面大修工程,省道长晋线司马至北呈段和佈村至高平界段路面改造工程,太长线路面大修工程所需沥青的供应, 预计需求总量约为11810吨,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南沁线路面大修工程,省道黄龙线郊区长钢西至屯留官庄段路面改造工程,省道沁洪线路面改造工程,国道241线平遥界至松罗段和兴盛至交口段路面改造工程所需沥青的供应,预计需求总量约为26239吨,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项目施工场地(具体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交 货 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分批供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接到招标人送货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投标人如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还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拟投标产品、品牌的代理授权书,且所代理的制造商也应满足上述对制造商的要求。拟投标的沥青如为进口品牌,则代理经销商必须具有从事货物进出口的资格(提供产品进口经营权证书或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1.3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同一标段仅能由制造商自身或其委托的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

    3.1.5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的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标2个标段;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财务能力要求:

    3.2.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如为代理经销商要求不少于6000万元;

    3.2.2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如若2019年度财务报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则2019年度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3项公路沥青供货业绩,且累计3万吨以上(以签订合同的时间数量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2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4.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其他要求

    3.5.1拟投标产品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近一年内(2019年6月至今)出具的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投标人拟投标产品必须与检测报告中沥青产品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0-06-23 19:00:00至2020-07-01 19: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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