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发展有限公司一台45吨级电动正面吊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3-25602402573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发展有限公司一台45吨级电动正面吊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13-25602402573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一台45吨级电动集装箱电动正面吊,本次招标采购的集装箱电动正面吊将主要用于场内铁路线集装箱装卸作业,实行每天两班作业制,每班12小时,每天平均作业时间为18小时。电动集装箱电动正面吊应结构合理,动力充足,充电便捷,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经济实用,工作可靠,操作方便,易于维修,具有各种安全保护装置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5年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发展有限公司一台45吨级电动正面吊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5年上海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发展有限公司一台45吨级电动正面吊采购项目: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制造)],子目为[流动式起重机(B级)];
3.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
1) 投标人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且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制造)], 子目为[流动式起重机(B级)]。
3.3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4 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的合法授权,就招标内容中同一货物不得代理两个或以上品牌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信誉要求
3.5.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11月03日16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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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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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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