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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平台适配迁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10-28

网络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平台适配迁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NJJC-2025ZB1027 

1.2项目名称:网络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平台适配迁移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44.65万元

1.5最高限价:44.6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1.6采购需求:网络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平台适配迁移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待施工条件完善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所有的设备安装、系统开发、测试、实施和上线运行。若出现因投标人提供的软硬件设备不满足要求、不合理,或者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状况,投标人付全部责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盖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响应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2025年6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负债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5年6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8 日至2025年11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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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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