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缺陷责任期第三次修复甲供沥青及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缺陷责任期第三次修复甲供沥青及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三门峡市国道三一零南移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甲供沥青及沥青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SGZ[2025]490-GC136
2、项目概况: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境内,连接义马市、渑池县、陕州区及灵宝市,是河南省干线公路网骨架,起着贯通东西的作用。路线总体走向为东西方向,东起于G310洛阳市境改建段终点,西止于老G310豫陕省界处。路线全长165公里。
3、招标范围: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缺陷责任期第三次修复甲供沥青及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沥青混凝土(粗粒式) | m3 | 6150 | 1230.00 | 7564500.00 | 干密度为:2.377t/m3 |
2 | 改性沥青混凝土(中粒式) | m3 | 4100 | 1280.00 | 5248000.00 | 干密度为:2.374t/m3 |
3 | 乳化沥青 | t | 40 | 4400.00 | 17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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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988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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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过程中进行据实结算。中标方仅负责沥青及沥青混凝土原材的提供及拌合加工,相关的运输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人员进行运输。
4、质量标准: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区域。
6、交货期: 2 个月。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8、本招标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必须要有相应的沥青混凝土拌合机械(沥青拌合设备应为间歇式拌和机);
3、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期间,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等失信行为;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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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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