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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事局小型无人机项目招标公告
2025-10-30

广东海事局小型无人机项目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况

广东海事局小型无人机项目已获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批复文号:批复文号:交规划函〔2019〕185号),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现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投标人应在(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办理投标登记和领购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11月19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       项目基本情况

2.1     招标编号/包号:TC250X0AC/01;

2.2     项目名称:广东海事局小型无人机项目;

2.3     采购预算:人民币3100.00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100.00万元;

2.4     采购范围及要求:

2.4.1     采购范围基本要求:广东海事局无人机系统(配备机载光电吊舱、AIS、VHF、机载扩音系统,以及航材备品备件等)及试运行结束后提供不少于21个月地面运行保障服务(含所有设备及运行服务的保险)。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需求;

2.4.2     采购数量和服务:1组2架无人直升机;配备机载光电吊舱、AIS、VHF 、机载扩音系统各2套,以及航材备品备件等(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需求);

2.5     服务时间及实施地点:

2.5.1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提供全套设备,完成3个月的试运行服务;质量保质期为硬件不少3年或600航时、配套软件质量保质期不少于5年;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需求。

2.5.2     项目实施地点:广东海事局辖区范围内,驻地为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

2.6     采购说明(详细内容详见第五章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需求):

2.6.1     本项目配置1组2架无人直升机,配置2套机载光电吊舱,2套机载AIS,2套机载VHF,2套机载扩音系统,以及航材备品备件等;

2.6.2     在汕头南澳海事处办公楼现有场地建设无人机地面固定控制站,在南澳果老山设测控通信中继基站。配置地面测控链路2套(1套固定站,1套移动站)、测控通信中继基站1套、综合保障系统设备1套,测控指挥运输车1辆等;

2.6.3     在南澳海事处、广澳发信台和石碑山灯塔设置3处起降点,为无人直升机使用和日常维护提供场地保障等;

2.6.4     投标应是完整的包,不允许拆分投标;

2.6.5     本项目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 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不存在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采购:专门面向中小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不适用本项目。

3.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4    其他资格要求:

①    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无人机制造企业或具有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航运行管理资格证书的企业或具有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核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的企业;

②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③    从采购代理机构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④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⑤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或为本项目提供前期准备工作内容有关的单位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⑥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登记领购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和办理地点

4.1     投标登记领购招标文件起止时间:从2025年10月31日起至2025年11月6日止(节假日除外),9:00至17:00(北京时间);

4.2     地点:投标人可以通过平台(网址:)办理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下载,办理方式详见特别告知;

4.3     方式:登陆电子平台领购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需要纸质招标文件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由采购代理机构安排邮寄;

4.4     售价:每套人民币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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