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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第七师胡杨河市警务技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电梯采购 招标公告
2020-06-24

一、招标条件

    第七师胡杨河市警务技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BTJY07GCGK2020040)已经由第七师发展改革委师发改发【2018】1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单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七师胡杨河市警务技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七师发展改革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51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8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兵团第七师130团(胡杨河市)迎宾大道

    3.工程规模:占地面积3.33公顷(折5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4997.55平方米,其中:培训综合楼建筑面积8473平方米,食堂、活动室建筑面积3086.25平方米,培训宿舍楼建筑面积3108.3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330平方米(门卫值班室建筑面积30平方米,消防水池泵房建筑面积180平方米,换热站建筑面积60平方米,配电室建筑面积60平方米)。配套室外给排水、供电、供暖管线工程以及绿化、地坪、道路等辅助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BTJY07GCGK2020040-02-01
第七师胡杨河市警务技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电梯采购
第七师胡杨河市警务技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及与之相关配套设施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如已经更换为新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改造),需提供未更换证书前的有等级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对该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 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6月25日 10:30:00至2020年06月30日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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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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