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类审计服务商库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Z-2401050041-253748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号【2025】6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财务类审计服务商库。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1 | 财务类审计服务商库 | 一、审计类,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财务内控审计、资产管理审计、党政工团相关审计、专项管理审计、工程决算类审计等; 二、财务咨询类,主要包括: 1、协助公司夯实会计基础管理,减少审计风险; 2、对重大的会计处理事项、特殊的经济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财政专项资金、产权等相关问题提供咨询辅导; 3、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提出管理建议,发挥管理会计的职能; 4、公司、项目经济效益评价及分析; 5、验资; 6、改制审计、清算审计、清产核资等专项审计 7、内部控制鉴证; 8、涉税鉴证; 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 10、预算支出(财政支出)绩效审计; 11、司法会计鉴定(针对诉讼和纠纷中涉及财务会计的内容予以鉴证)。 | 三年 | 5 |
1.3最高限价:
不出具报告的项目,按人天计费,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1154.15元/人/天(入围供应商最低价作为合同执行价);出具报告的项目,按照《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类审计服务商库使用和考核实施细则》中采取库内比质比价的方式实施。
1.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武汉红金龙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淡雅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黄鹤楼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武汉品道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问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紫金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武汉红金龙酒业有限公司、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武汉黄鹤楼漫天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控股公司;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各公司单独签订采购合同。
1.7业务分配:针对具体业务在此次建立的服务商库中进行采购,不承诺具体业务量。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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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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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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