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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印室复印机租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1-05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印室复印机租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印室复印机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202510019

2、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印室复印机租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60000.00元

最高限价:66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QSZB202510019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印室复印机租赁项目

660000.00

66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印室复印机租赁项目,共计租赁三台高速复印机(两台彩色复印机(每分钟80页以上),一台高速黑白复印机(每分钟100页以上)),含装订配件,配件维修,配件费用及打印设备维修费用等,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定期维护、耗材供应(除纸张以外的所有耗材)、7×24小时应急维修等服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2打印量估算:一年彩色打印量约264000页,黑白打印量约684000页。

5.3服务期限:3年。

5.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服务要求:设备日常检查与维护每月不低于一次,需要时须增加检查维护次数;提供7×24小时应急维修等服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6、合同服务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a.“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b.“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c.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评审完成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3、方式: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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