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选聘主承销商、法律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选聘主承销商、法律服务机构项目,招标人为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申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选聘主承销商、法律服务机构项目
2.2 项目概况: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不超过1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本次招标为选聘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法律服务机构。
2.3 招标范围:
(一)主承销商负责向债券发行审核部门报送本次债券注册发行有关材料,主要包括: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材料;跟进审批进度,推进本次债券注册发行流程;取得相关注册通知后,协助公司择期完成发行;发行完毕后,协助公司完成债券存续期内信息披露及本息兑付等工作。
(二)法律服务机构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4 服务期限: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管理结束之日止。
2.5 质量要求: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债券主承销商选聘;第二标段:法律服务机构选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具有一般主承销商资格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是依法设立的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3.2 业绩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一个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券产品主承销商业绩;第二标段: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一个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券发行法律服务业绩。 (须提供服务合同/协议及发行公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证明材料须显示项目基本信息及公开渠道。)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冻结、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带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网站查询截图的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日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
(1)请各投标人按下列4.3条要求将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的扫描件以及投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表包括:拟投标项目、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及日期),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xgjgczx@163.com )。投标单位发送邮件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2)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4.3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投标人资格要求3.1-3.6项证明材料。
4.4招标文件费:1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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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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