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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东站派出所营房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1-07
项目公告


广州铁路公安局惠州公安处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东莞东站派出所营房整治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东莞东站派出所营房整治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04-06-04F-2025-D-F-E2930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14645.38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范围:详见预算审定表及施工图纸。

(2)最高含税投标限价:314645.38元。

(3)项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4)施工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暂定为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响应)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9)供应商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领取磋商文件时间为:2025年11月7至2025年1113,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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