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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电力交易项目招标公告
2025-11-07
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度电力交易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05-04A-2025-D-F-E29843),已由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江门市广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江门市广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6年度电力交易项目。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江门市广悦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电力交易项目。

2.3总电量:2026年招标人合计用电量约2亿千瓦时。按实际用电量结算,偏差考核由售电公司承担。

2.4交易模式:实际用电量90%为固定价格,实际用电量10%为市场联动(日前市场月度综合价)。

2.5采购期限:1年,自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或标包。

2.8中标单位家数:1家。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荣誉、业绩、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具备广东省电力市场交易资格(参加投标的售电公司必须列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或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公布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需提供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5年11月07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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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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