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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高所直流电压发生器维修、试验保护装置及生产基础设施维修、空气压缩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11-10

河高所直流电压发生器维修、试验保护装置及生产基础设施维修、空气压缩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SCZA2025-JT-2961/001/XDGY-7008-2025-0748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高所直流电压发生器维修、试验保护装置及生产基础设施维修、空气压缩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应商进行竞争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河高所直流电压发生器维修、试验保护装置及生产基础设施维修、空气压缩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包1(河高所直流电压发生器维修服务)

包2(河高所2025年试验保护装置维修服务)

包3(河高所2025年生产基础设施维修服务)

包4(河高所2025年空气压缩设备维保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1(河高所直流电压发生器维修服务):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份,需提供合同(含订货单)及发票或用户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3.3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3.4供应商被中国西电集团/中国西电纳入不良行为处理有效期内的,或期满后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5不得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如出现此类情况,由供应商确定保留其中一家继续参与谈判活动;如供应商不同意,则相关所有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全部做否决处理;

3.6供应商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委托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办应答事宜;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包2(河高所2025年试验保护装置维修服务):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份,需提供合同(含订货单)及发票或用户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3.3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3.4供应商被中国西电集团/中国西电纳入不良行为处理有效期内的,或期满后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5不得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如出现此类情况,由供应商确定保留其中一家继续参与谈判活动;如供应商不同意,则相关所有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全部做否决处理;

3.6供应商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委托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办应答事宜;

3.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谈判(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有效授权),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包3(河高所2025年生产基础设施维修服务):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需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份,需提供合同(含订货单)及发票或用户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3.5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3.6供应商被中国西电集团/中国西电纳入不良行为处理有效期内的,或期满后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7不得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如出现此类情况,由供应商确定保留其中一家继续参与谈判活动;如供应商不同意,则相关所有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全部做否决处理。

3.8供应商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委托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办应答事宜;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包4(河高所2025年空气压缩设备维保服务):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空气压缩机或机械设备类的销售和维修资质项目业绩一份,需提供合同(含订货单)及发票或用户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3.3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3.4供应商被中国西电集团/中国西电纳入不良行为处理有效期内的,或期满后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5不得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如出现此类情况,由供应商确定保留其中一家继续参与谈判活动;如供应商不同意,则相关所有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全部做否决处理;

3.6供应商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委托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办应答事宜;

3.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谈判(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有效授权),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1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17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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