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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邮政2025年全省寄递条线邮件处理场地安检机接入集团远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1-11

江西邮政2025年全省寄递条线邮件处理场地安检机接入集团远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西邮政2025年全省寄递条线邮件处理场地安检机接入集团远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C259X0H8)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         项目名称:江西邮政2025年全省寄递条线邮件处理场地安检机接入集团远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2、         采购编号:TC259X0H8

3、         采购内容及预算:本项目为全省邮件处理场113台安检机接入集团远程集中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采购总预算62.2万元(含税)。

 

4、         标段划分(分包)方式:按照充分竞争的原则,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即一个标包采购。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5、         其他内容:

5.1 费用构成:本项目采购总价为包干价,即采购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升级、软件开发连接、集成调试、人员培训、售后维护、人工费、交通费、食宿费、相关税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乙方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全额完税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5.2 付款方式:全部设备升级改造后,经采购人(合同签订甲方)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出具采购人签发的书面的验收合格文件、付款申请书和项目全额发票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

5.3 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向采购人(合同签订甲方)提交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5.4 完工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5.5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6、         供应商资格条件:

6.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响应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2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供应商声明函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6.3限制响应情形:

(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3)供应商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西邮政分公司范围内采购准入限制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提供:供应商逐项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第(4)条须同时出具《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6.4 供应商须具备接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远程集中监控系统平台的能力。

提供:远程集中监控系统平台厂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测试接入授权文件或已接入证明文件。

6.5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缴纳近半年内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完税证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6.6 供应商须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须为一般纳税人,成交后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成交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逐项出具承诺书加盖公章。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并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

提供:供应商出具非联合体投标申明函

6.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62.2万元。

提供:报价一览表。

6.9供应商须满足服务技术规范书中的“*”号条款。

提供:技术(服务)偏离表及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7、         采购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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