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
2026年制水公司10%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寻源编号:ZS-GK-2025-093-WZ
招标编号:0613-256024154604
一、招标条件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2026年制水公司10%次氯酸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竞标,并择优选取合格供应商承担本项目工作。本项目在□友云采发布 ■发布进行发布。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制水公司10%次氯酸钠采购。
(2)项目范围:本次预估采购10%次氯酸钠约29392吨(其中制水公司下属各水厂预估26902吨、金山海川预估1450吨、浦东新区自来水预估1040吨)。
(3)供货地点:长桥水厂、泰和水厂、月浦水厂、罗泾水厂、南市水厂、徐泾水厂、杨树浦水厂、闵行水厂、闸北水厂、金山海川、浦东新区自来水。
(4)最高限价(含税):2463.0496万元,其中综合单价最高限价838元/吨。
(5)供货周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采购要求。
招标人委托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2026年制水公司10%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经营范围许可内容含次氯酸钠溶液;
(2)投标人如为销售代理商应提供10%次氯酸钠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书面授权书;
(3)投标人应提供次氯酸钠制造商出具的10%次氯酸钠的生产许可证、该产品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卫生批件)和经由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全分析检测报告,检测日期为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
(4)次氯酸钠制造商应具备GB/T 19106-2013《次氯酸钠》中A-Ⅱ产品中规定的检验项目的检测能力,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选用的运输公司必须取得可以从事次氯酸钠溶液相对应类别的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应委托运输合同;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
(7)生产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如生产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仅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
(8)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或环保验收批复(需体现允许生产药剂种类及对应产量)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文件上规定的次氯酸钠生产能力须大于3万吨/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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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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