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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石化产品结构优化及质量升级项目芳烃联合装置溶剂回收塔等4台超限塔器招标公告
2020-06-28

项目名称:惠州石化产品结构优化及质量升级项目芳烃联合装置溶剂回收塔等4台超限塔器 标段(包)编号:SHYHJC02985SH/01 发标日期:2020年06月28日
炼化采办-设备部就惠州石化产品结构优化及质量升级项目芳烃联合装置溶剂回收塔等4台超限塔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惠州石化产品结构优化及质量升级项目芳烃联合装置溶剂回收塔等4台超限塔器
交货期:2021年8月31日前
数量:4台
交货地点:抽提蒸馏塔和回收塔广东惠州市大亚湾LNG电厂码头舱底交货,其余两台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在现有原油加工能力2200万吨/年不变条件下,进行的产品结构优化及质量升级项目,主要目的是应对即将颁布实施的汽油、车用柴油国VI标准,同时优化产品增产芳烃产品和乙烯原料,降低汽柴油产品比例。本设计包括新建芳烃联合装置、连续重整装置、加氢裂化等装置,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储运、公用工程系统等辅助设施。
项目所在地: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资格要求:一、资格、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本次招标仅接受生产商/制造商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上述证书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4)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5)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持有A2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和制造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
投标人从2008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在中国境内两个800万吨/年炼油或80万吨/年乙烯项目中,每个项目具有2台及以上直径不小于6000mm,且单台重量不小于200吨的塔器整体制造出厂的销售业绩。
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业绩证明文件需包括买卖合同,包含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技术协议或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如图纸、用户证明或公开发行的信息等),以证明投标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未提供相关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的复印件,或所提供的上述合同及其他支持材料中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0年06月28日到2020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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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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