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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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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委托,对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JL-DL-2025-032
      项目名称: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预算: 40.2万元 标包001 采购预算:40.2万元 最高限价:33.5万元
      采购内容:综合牙科治疗机1台、纯水机1台、牙科电动抽吸机1台(具体技术参数及 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近两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需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查询截图。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控股或管理关系:供应商须提供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原件彩色扫描件);(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每日上午09 时至12时,下午14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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